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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业务数据管理办法2013版全文

海关业务数据管理办法2013版

一、总则

1.1 本办法旨在规范海关业务数据的收集、处理、使用、共享和安全保密等行为,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保障海关业务的正常进行。

1.2 本办法适用于海关业务数据的全过程管理,包括数据的分类与定义、采集与处理、使用与共享、安全与保密等方面。

二、数据分类与定义

2.1 海关业务数据分为基础数据、业务数据和监管数据三类。

2.2 基础数据包括海关人员信息、组织结构、系统配置等;业务数据包括进出口货物信息、申报数据、查验数据等;监管数据包括风险信息、稽查数据、缉私数据等。

三、数据采集与处理

3.1 海关业务数据的采集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
3.2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清洗、整合、转换和存储等,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,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。

四、数据使用与共享

4.1 海关业务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循合规、必要和共享的原则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4.2 数据共享应当通过海关内部共享平台或其他合法渠道进行,确保数据的共享和使用的安全性。

五、数据安全与保密

5.1 海关业务数据的安全保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确保数据不被泄露或滥用。

5.2 海关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保密制度,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,防止数据被篡改、破坏或泄露。

六、监督与责任

6.1 海关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监督机制,对数据的收集、处理、使用和共享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
6.2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,海关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七、附则

7.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如有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