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货物退运规定
一、退运货物范围
1. 合同未履行完毕,卖方要求退运;
2. 合同履行完毕,但卖方要求以全新货物退运;
3. 合同履行完毕,但卖方要求以非全新货物退运;
4. 合同履行完毕,但卖方要求更换全新货物;
5. 其他情况。
二、退运货物处理程序
1. 卖方应向承运人提出书面申请,要求退运货物,并填写退运申请表。
2. 承运人收到申请后,应当及时与买卖双方沟通,了解退运原因,并填写退运处理记录。
3. 根据退运处理记录,承运人应当安排车辆将货物运回原发货地点或者其他指定地点。
4. 货物退运后,承运人应当将退运处理记录及时通知卖方。
5. 对于因卖方原因造成的退运,承运人不承担责任;对于因买方原因造成的退运,承运人应当与卖方协商解决。
三、退运责任与费用
1. 对于因卖方原因造成的退运,卖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;
2. 对于因买方原因造成的退运,买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;
3. 对于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退运,买卖双方应当协商解决。
4. 如果买卖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承运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。
四、退运保险
1.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,通常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购买退运保险,以避免因退运造成的损失。
2. 退运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是买方或者卖方,具体根据合同约定而定。
3. 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者丢失,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