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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手续

出口退税办理流程及基本手续

一、提交退税申请材料

1. 出口货物报关单(盖章)

2. 增值税发票(盖章)

3. 出口发票(盖章)

4. 出口合同(盖章)

5.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盖章)

6. 税务登记证副本(盖章)

7. 外贸企业退(免)税申请审批表

8.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(自营生产)或委托加工合同(盖章)

9.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运单(自营出口)或承运货物收据(代理出口)(盖章)

10. 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复印件

11.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复印件1

2. 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“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”并加盖公司印章。自2007年1月1日起,国家调整了增值税税收政策,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实行“免、抵、退”税管理办法。目前,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办税流程大致如下:

二、审核

1. 出口退税登记(1)带齐以上所需资料,报送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;(2)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,领取退税登记证。

2. 退税申报(1)自2007年1月1日起,所有出口企业申报退(免)税时,必须报送申报资料数据核对表;(2)核实出口企业的用户名、开户行、账号;(3)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“免、抵、退”税管理办法的规定,确定所申报的资料是否属于不予办理退(免)税的商品范围;(4)自2007年7月1日起,出口企业申报退(免)税时,必须进行电子数据网上预申报,同时在退(免)税申报系统中打印出纸质退(免)税申报表,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后报送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;(5)对退(免)税申报数据进行审核,确定属于不予办理退(免)税的商品范围与否;(6)将审核无误的退(免)税申报数据形成受理凭证,并交与申报企业作为记账凭证;。